中華民國大專校院 107 學年度健美錦標賽競賽規程
完整競賽規程下載 報名表下載 七、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15 日(星期六),共 1 天。 八、比賽地點:淡江大學紹謨紀念體育館(25137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 151 號) 九、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 十、參賽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 107 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 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 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 107 學年 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需檢附參賽運動員第一學期註冊繳費證明及選課單 影本)。 (二)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各校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 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三)凡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及相關職隊員,至正式比賽前 1 日(中華 民國 107 年 12 月 14 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下場比賽。 十一、比賽限制與分組、分級:分設團體組及個人組比賽,報名以學校為單位(每校限一隊)不得 超過 8 人,每單位同一級參賽者最多 2 人;超過 4 人(含)以上,才予團體計分。 (一)參賽限制如下:凡符合第十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參賽資格之各參加單位男、女生運動員 皆可參加比賽。 (二)比賽分組、分級:比賽分組分為男子健美組、男子形體組、男子古典組、女子形體組 四組比賽(各級參賽人數不滿 4 人時,得由大會視狀況併級)。 1.男子健美組:依照體重分為八級 ● -60 公斤級 ● -65 公斤級 ● -70 公斤級 ● -75 公斤級 ● -80 公斤級 ● -85 公斤級 ● -90 公斤級 ● +90 公斤級 2.男子形體組:依照身高分為四級 ● -166 公分級 ● -174 公分級 ● -178 公分級 ● +178 公分級 3.男子古典組:依照身高分為三級 ● -168 公分級 計算公式:身高(公分)-100=最大體重(公斤) [範例:165 公分-100=65 公斤(如超過 65 公斤,則取消比賽資格)] ● -175 公分級 計算公式:身高(公分)-100+4=最大體重(公斤) ● +175 公分級 計算公式:身高(公分)-100+7=最大體重(公斤) 4.女子形體組:依照身高分為二級 ● -163 公分級 ● +163 公分級 十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07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 予受理(以郵戳為憑)。報名表正本併同選手在學證明及競賽代辦費於相同時間前以限時掛號郵寄。 (二)報名地點:淡江大學體育事務處 趙曉雯老師 地址:25137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 151 號 電話:02-2621-5656 轉 2183 傳真:02-2623-0985 E-mail:[email protected] (三)報名方式:請依附件報名表或請至 http://www.sports.tku.edu.tw/淡江大學體育事務處網 頁下載報名表電子檔,報名表繕打(請用標楷體 12pt)輸入資料後列印紙本,加蓋校印或 體育行政主管單位戳章掃描成電子影像檔併同已繕打報名表 word 檔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信箱(主旨範例:○○大學-大專健美錦標賽報名表),報名表紙 本併同附上選手在學證明(107年 09月 16日以後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及競賽代辦費(以 郵局匯票抬頭,請書寫「財團法人淡江大學」) 以限時掛號寄達 25137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 151 號淡江大學體育事務處趙曉雯老師收, 信封請標註「大專健美錦標賽報名表」; 報名資料內容缺件或未按規定時間及方式完成報名手續者(含表演音樂、匯票、紙本及 電子檔報名表),視同未報名成功。 [備註]:紙本及電子檔報名表皆完成名程序後,如一週內未收到 E-mail 確認函者,請 主動以電話淡江大學體育事務處趙曉雯老師確認收訖與否。 (四)表演音樂:表演音樂請參賽選手自備,並請參賽選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表演音樂電子 檔寄送至報名信箱 [email protected](檔名範例:○○大學-姓名-參賽組別) (五)競賽代辦費: 1.團體報名費新台幣 2,500 元整;個人報名費單項新台幣 600 元整、兩項新台幣 900 元整、 三項新台幣 1,200 元整(含飲料與餐點各一份)。 2.競賽代辦費一律以郵局匯票方式繳交;受款人抬頭請書寫「財團法人淡江大學」。 十三、競賽規定事項: (一)選手報到暨身高、過磅時間:107 年 12 月 15 日(六)上午 10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選手 身高、過磅時須繳驗學生證正本(或在學證明)及確認表演音樂)。 (二)開幕時間:中午 12 時 30 分舉行,敬請全體參賽選手屆時參加開幕典禮。 (三)比賽時間:開幕典禮完即進行各量級比賽。 備註:為維護場地清潔,比賽當天嚴禁塗抹膚色劑。 十五、技術會議:會議日期、地點如下,不另行通知。(各隊領隊或教練請準時參加) (一)日期、地點:民國 107 年 12 月 15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至 10 時 30 分,假紹謨紀念體 育館 7 樓舉行。 (二)技術會議各隊必須派人準時參加,未參加技術會議之隊伍,對會議所作之決議均不得 異議,如非領隊、教練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代表,則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 異議;在會議中,各隊只限一人有發言權與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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