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節與報名表下載]
一、 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108 年「輔導非亞奧運各單項運動協會辦理各級 教練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三、 承辦單位:大專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中華民國健美協會、臺北市立大學 四、 講習時間:108 年 7 月 20 日至 108 年 7 月 21 日 五、 講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行政大樓 C516 教室。 六、 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88 年 7 月 21 日前(含)出生者),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備高中(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且實際從事健美運動 者,均可報名參加。 【註】(1)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99 年 6 月 28 日體委競字第 0990014160 號書函辦理: 除 93 年 12 月 31 日高院北分院判決經判刑及緩刑人員,及獲判無罪或罪證 不足不起訴外,均列為不適任裁判,不得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講習。 (2)經處分禁賽年限未屆滿者,不得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講習。 七、 名額人數:預定名額 50 名,依報名順序依序錄取,額滿為止。(未達 20 人則 取消辦理) 八、 報名方式:請參照報名表(附件一)。 (一) 即日起受理報名至 108 年 07 月 12 日下午 17 時止,以郵戳為憑。 (二) 報名費:用於講師鐘點、證照、講義、保險、場地佈置及其餘活動所需 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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