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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臺中市議長盃健美錦標賽競賽規程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市議會、臺中市市政府、臺中市體育總會、 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議會、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 六、競賽時間:民國104年7月25日(星期六)下午2時起。 七、競賽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操館(台中市雙十路一段16號)。 八、裁判會議:民國104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11時。 九、過磅時間:民國104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12時止,逾時未過磅以棄權論。 十、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15日止。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以7月15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十一、報名地點:臺中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40755臺中市工業區六路五號,電話:04-23593123)。。 十二、選手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6歲以上身體健壯者,均可報名參加。 十三、報名手續: (一)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個人報名費肆佰元,團體報名費壹仟元,隨同報名表(如附件)掛號寄本會, 未交報名費視同未報名(比賽現場恕不接受報名)。 (二)為使現場音樂播放無誤,請於報名時一同繳交個人表演音樂(如無個人表演音樂,則統一由大會公用音樂撥放), 請先行剪輯1分鐘長度(以參賽報名選手命名檔名),以光碟儲存連同報名資料繳交,或mail至[email protected], 比賽現場恕不受理繳交表演音樂。 十四、報名組別:團體(限成人男子組)或個人均可。 (一) 男子組: 1.成人組:每隊限8人,每一量級不得超過2人。 2.青少年組:每一量級不限人數;依國際健美規則規定,年齡23 歲以下(民國80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者)。 十五、競賽組別: (一)成人男子組: 1.65公斤以下級:65公斤以下(含)。 2.70公斤以下級:65公斤至70公斤(含)。 3.75公斤以下級:70公斤至75斤(含)。 4.85公斤以下級:75公斤至85公斤(含)。 5.+85公斤以上級:85公斤以上。 (二)青少年男子組: 1.70公斤以下級:70公斤(含)以下。 2.+70公斤級:70公斤以上。 競賽嚴禁塗抹膚色劑,現場不提供熱身器材,請參賽選手注意。 競賽規程與報名表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