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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章程報名表
青年盃健美錦標賽章程報名表 =====青年盃====== 六、參賽資格: 凡台澎、金馬地區之中華民國男性國民,均可報名參加比賽。 七、參賽辦法: 不限年齡,分團體與個人兩項,團體報名每隊不得超過 5 人, 每一團體隊伍的同一級參賽者,最多 2 人。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 106 年 2 月 3 日截止,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 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不接受傳真報名。 九、報名地點: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110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 401 號 10 樓。 電話:(02)2723-9177#120。 十、報名手續: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個人報名費$500 元, 團體報名費$2,000 元,掛號郵寄或親洽本會報名, 比賽現場不接受報名及收取報名費。因故未參賽者本會將於扣除行政作業相關 所需費用後,餘款予以退還。 十一、比賽日期:106 年 2 月 18 日(星期六)。 十二、比賽地點: 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大會議廳(臺南市南區南門路 261 號) 十三、裁判會議:106 年 2 月 18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至 10 時 30 分。 十四、選手報到暨過磅時間:106 年 2 月 18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 40 分至 11 時 40 分 (選手過磅時須繳驗身分證正本)。 十五、開幕典禮:106 年 2 月 18 日(星期六)下午1時舉行,敬請全體參賽選手準時參加開幕典禮。 十六、比賽時間:開幕典禮結束隨即進行比賽。 十七、閉幕典禮:比賽結束後隨即舉行。 十八、比賽分級: (各級參賽人數不滿三人時得視狀況,由大會採取併級) 古典健美組:有身高及體重上限之限制分為五級,體重超過上限即不符比賽資格。 身高 168 cm以下:體重上限=身高-100 身高 171 cm以下:體重上限=身高-100+2 公斤 身高 175 cm以下:體重上限=身高-100+4 公斤 身高 180 cm以下:體重上限=身高-100+6 公斤 身高 180 cm以上:體重上限=身高-100+8 公斤 注意:參賽選手請依身高確實填寫勿跳級參賽,如跳二級以上(含)者取消參賽資格。 (1).為維護場地清潔,參賽選手當日禁用膚色劑、嬰兒油等油脂類塗抹劑,帶隊裁判制止 無效後,報請裁判長取消禁賽資格。 (2).為維持賽事之順暢,避免中斷之情事發生,選手比賽用音樂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前 (Email: [email protected] 信箱 檔名請註明參賽組別及參賽選手姓名),比賽 現場不再收取選手比賽用音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