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與報名表下載
分流:簡章下載 分流:報名表下載 107年新北市樂活健美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依 據: 二、宗 旨:響應政府推展全民運動,鼓勵國人參與運動,增進國民健康; 提昇新北市健美運動人口、積極培訓優秀選手競爭實力。 三、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廖筱清議員服務處、新北市立錦和高中、健而美健身院、 出力館健身中心。 七、參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報名參加比賽。 八、參賽辦法: (一)男子社會組:分團體與個人兩項,團體報名每隊不得超過八人 ,每單位同一級參賽者最多二人。 (二)男子青少年組:採個人報名;年齡23歲(83.12.31以後出生者)。 (三)男子長青組:採個人報名。 (四)女子比基尼組(Women、s Bikini):採個人報名。 (五)女子形體組(Women、s Physique):採個人報名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07月03日(星期二)截止,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十、報名地點:新北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 231新北市新店區順安街94號 。 電話:29186964 0980682832 許瑞原 總幹事 收 或親洽新北市新店市復興路一巷六號健而美健身院(下午2點後) 十一、報名手續: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個人報名費$500元,團體報名費$2000元, 掛號郵寄或親洽本會報名,比賽會場不接受報名及收取報名費。 十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7月15日(星期日)。 十三、比賽地點:新北市立錦和高中演藝廳(新北市中和區錦和路163號)。 十四、裁判會議:中華民國107年07月15日(星期日)上午10:00-10:30。 十五、過磅時間:中華民國107年07月15日(星期日)中午10:30-11:30 (選手過磅時須繳驗身份證明、複磅以一次限)。 十六、開幕典禮:中華民國107年07月15日(星期日)下午1:00。 十七、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7年07月15日(星期日)下午1:30。 十八、比賽級別:(各量級參賽人數未滿四人時得視狀況,由大會採取併級) (一)男子社會組:依體重分八級 � 60公斤級 � 65公斤級 � 70公斤級 � 75公斤級 � 80公斤級 � 85公斤級 � 90公斤級 � 90公斤以上級 (二)男子青少年組:依體重分二級 � 70公斤級 � 70公斤以上級 (三)男子長青組:50歲以上不分級 (四)女子比基尼組(Women、s Bikini):不分級 (五)女子形體組(Women、s Physique):不分級 �參賽選手不能跨組報名 (青少年組、社會組、長青組or女子比基尼組、女子形體組只能報一個組別)。 二十四、附則: (一)選手於過磅及出場比賽時,請穿著貼身且無不雅暴露之健美褲。 (二)參賽選手嚴禁塗抹任何油脂膚色劑、油膏等物品,違反者取消比賽資格。 (三)現場不提供熱身器材,請參賽選手注意。 ※本文於2018/5/29 下午 12:51:53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