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 台北市 磅數 45933.1磅 發文 22647 註冊 2001/6/2 上 量級 超超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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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健美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五、贊助單位:嘉義健身館。
六、競賽時間:101年6月30日星期六)。
七、競賽地點:嘉義市東區體育館。
八、過磅時間:
101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11:00~12:00,逾時未過磅以棄權論。
九、報名日期:
101年6月1日至101年6月23日止。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以101年6月23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十、報名地點:
嘉義市體育會健美委員會(嘉義市民族路578號)電話:05-2222053;0912185701。
十一、選手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6歲以上身體健壯者,均可報名參加。
十二、報名方式:
團體或個人均可。每隊限8人,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個人報名費貳佰元,
團體報名費壹仟元,隨同報名表(如附件)掛號寄本會,未交報名費視同未報名(比賽現場恕不接受報名)
成人:每隊限8人,每一量級不得超過2人。
十三、競賽組別:
成人組
a:-60公斤級 d:-80公斤級
b:-70公斤級 e:-85公斤級
c:-75公斤級 f:+85公斤級
(青少年組.女子組.壯年組不分級)
十四、裁判:由本會聘請合格裁判擔任之。
十五、團體錦標賽計分法:
(一)各組錄取前6名,第1名7分、第2名5分、第3名4分、第4名3分、
第5名2分、第6名1分。
(二)依各隊所得積分多寡決定名次,如積分相同時,則以所得第一名之人次多寡決定
之,餘此類推。
十六、競賽規則:採用最新國際健美比賽規則。本比賽可用膚色劑
十七、獎勵:
(一)各級前三名優勝選手由大會各頒給優勝獎牌乙座,獎狀乙只,以資鼓勵。
(二)團體優勝前三名由大會頒給優勝獎盃乙座,以資鼓勵。
十八、附則:
(一)選手報名時,請檢附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二)選手過磅時須繳驗國民身份證正本。
(三)選手複磅以一次為限。
(四)本次競賽本會準備熱身器材。
(五)報名表如不敷使用得自行影印。
(六)本競賽規程未盡事宜,大會得於賽前隨時修正公佈之。
[報名表及章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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