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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度台中市市長盃健美錦標賽競賽規程及男子組個人報名表

樓主: ks(ks)( male) 2006/04/16 23:02:33 203.222.26.xxx
來自 台中市
磅數 247.3磅
發文 157
註冊 20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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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表下載(個人)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度台中市市長盃健美錦標賽競賽規程


依據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會 95 年4月14 日府教體字第 0950067105 號函核備辦理
一、 宗 旨: 響應全民體育活動,提昇本市健美運動人口、積極培訓優秀選手競爭實力,以取得本市舉辦九十八年全國運動會佳績。
二、 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三、 主辦單位: 台中市政府
四、 承辦單位: 台中市體育會健美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 台中市體育會、台中市逢甲大學體育室、喬山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 贊助單位: 第一銀行
七、 參賽辦法: 以個人報名為主。
八、 參賽資格: 凡設籍台中市選手方可參加比賽。(需年滿16歲以上)
九、 報名時間: 95年4月10日 起至95年5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不接受傳真報名。
十、 報名地點: 40755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六路五號 台中市體育會健美委員會
電話:04-23593123 傳真:04-23502820
十一、報名手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個人報名費新台幣貳佰元,隨同報名表掛號寄本會,未繳報名費者視未報名(比賽現場不接受報名)。
十二、比賽時間: 95年05月20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 至6時30分。
十三、比賽地點: 台中市逢甲大學體育館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電話:04-24517250
十四、比賽分級:依體重為準分為三級
第一級: 七十 公斤(含)以下
第二級: 七十 至 八十(含)公斤
第三級: 八十 公斤以上
台中市健美先生: 每級冠軍加賽一場,決選第一名為本年度台中市健美先生。
十五、裁判遴薦:由本會聘請為之。
十六、獎 勵:
各級前三名分別頒發獎盃乙座,各級前五名分別頒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十七、懲 罰:
(一) 拒絕上台受獎或受獎後折損獎狀、獎盃者,停止一年參賽權。
(二) 在比賽期間若有違反本規程情事者,如冒名頂替或越級比賽者,一經查出取消比賽資格。
十八、抗 議:
(一) 比賽爭議:如規程上有明文規定,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亦不得提出申訴。
(二) 選手或職員不得於比賽現場或賽後直接質詢裁判及主辦單位,應向設在比賽場中之審判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並繳納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理由時,得沒收其保證金,情節嚴重者,以禁賽論處。
十九、附 則:
(一) 比賽時間:95年05月20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至6時30分。
(二) 比賽地點:台中市逢甲大學體育館(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三) 選手報到:上午10時前。
(四) 過磅時間:上午10時至11時30分(選手過磅時須繳驗身分證正本)。
(五) 開幕時間:下午1時30分。
(六) 比賽時間:全國各項比賽結束後,緊接著舉行台中市市長盃健美錦標賽。

二十、本規程報奉行台中市體育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十一、為發掘本市籍具有潛能之優秀青少年運動人才,進行有計畫之長期培訓,以提升運動競技實力,期於九十八年全國運動會一舉奪金為本市爭光,特於賽後選拔優秀選手若干名進行培訓,期間自95年6月至98年10月止,培訓詳細辦法另訂。


回應
1作者 take (黑黑) ( male ) 2006/04/16 23:28:31 61.30.19.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45924.8磅
發文 22643
註冊 2001/6/2 上
量級 超超重量級
★★★★★★★

以這個為準?那另外一篇我就刪掉了
2作者 ks (ks) ( male ) 2006/04/16 23:31:08 203.222.26.xxx
來自 台中市
磅數 247.3磅
發文 157
註冊 2003/4/14
量級 輕中量級
★★☆

這個是更新版

前一篇可以刪了 謝謝版主
3作者 take (黑黑) ( male ) 2006/04/17 14:41:50 210.69.138.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45924.8磅
發文 22643
註冊 2001/6/2 上
量級 超超重量級
★★★★★★★

報名表修正,並更新上述報名表檔案,請已經下載的朋友重新下載。
其中有二處更正:
一、宗旨處的『九十七年』改為『九十八年』。
二、報名表上的『限十八歲以上』改成『限十六歲以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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