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中原大學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健美協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4年05月30日(星期六) 七、比賽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中原大學體育館) 八、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 九、參加資格: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日、進修學士班(夜間部)或研究院(所)學生, 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為限。 (不含選讀生、旁聽生、補習生、空中補校、進修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 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103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 學生始得參賽。 十、參賽辦法:分團體與個人兩項 (一)男子健美組: 1.團體報名以學校為單位(每校只限一隊報名)不得超過16人(隊),每單位同一級參賽者最多2人。 團體記分方式為報名表前8人為限。 2.團體報名以學校為單位(每校只限一隊報名)超過4人(含4人)以上,才予團體記分。 每單位同一級參賽者最多2人。 規定參賽名額之隊(人)數限制時,由教育部委託大專體總辦理資格審定。 (二)女子健美組:採個人報名。 十一、比賽組別(各級參賽人數不滿4人時得視狀況,由大會採取併級) (一)男子健美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60公斤級 -65公斤級 -70公斤級 -75公斤級 -80公斤級 -85公斤級 -90公斤級 +90公斤級 (二)女子健美組:不分級。 十二、報名辦法 (一)時 間:自即日起至104年5月12日(星期二)截止,採通訊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手續: 1.請依報名表規格詳細填寫,團體限以學校單位報名,團體報名費新台幣2,000 元整、個人報名費新台幣500元整。 2.所有報名參賽之選手應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及報名表(報名表請加蓋報名單位戳章及詳填聯絡方式)。 3.欲報名參加者請於報名時間內,填妥報名表連同郵政匯票(抬頭:中原大學)及學 生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郵寄報名資料(郵戳為憑),郵寄地址:中原大學體育室 活動組 (32023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電話:03-2651621戴玄筑 小姐。 (三)保 險:凡報名選手之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為必須提出相關證明, 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由大會統一投保。 十四、競賽規定事項: (一)選手報到暨過磅時間:104年5月30日(星期六)上午11~12時 (選手過磅時須繳驗學生證正本,暨表演音樂帶CD) (二)開幕時間:下午1時30分舉行,敬請全體參賽選手屆時參加開幕典禮。 (三)比賽時間:下午2時。 (四)裁判:由本會聘請國家級以上的裁判員擔任裁判,競賽相關行政業務由省(市)級、縣(市)級裁判員擔任之。 (五)男子選手必須穿著乾淨無不雅之健美褲,禁止穿短褲或內褲。 (六)女子選手必須穿著無不雅之比基尼健美衣褲。 備註:為維護場地清潔,比賽當天嚴禁塗抹膚色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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