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45933.1磅 發文 22647 註冊 2001/6/2 上 量級 超超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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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女人自白 誰人比我懶! 文/Lazy Gus
一、能不動手絕不動手。 二、伶牙俐齒是必須的。 三、別人做好的事,再不滿意也絕不抱怨,更不能接手自己做。
懂得運用這三點,那麼恭喜你,「懶」功快練成了!
我很懶,真的很懶。懶到什麼地步呢?能躺著絕不坐起來,能坐下時絕不站起來,能不動時,手指頭絕對不會動一下……這些對我來說,不過都是小Case 而已啦!
哎呀」!
忍一下就過了
受凍挨餓 照懶無悔
冬天時,冷風呼呼的吹襲著,騎在機車上的我,已經凍得臉色青紫、肌肉僵硬,眼看外套就掛在機車籃子上,我的心開始了一陣天人交戰:冷「鼠」了,還是停下來穿外套吧!不,差幾步就到了,忍耐一下吧!好吧,那就等紅燈再穿好了……偏偏都是綠燈……於是,擺著大衣不穿,鼻涕和淚水齊飛呼嘯過大街。
相同的情形也發生在大雨滂沱的黃昏,明明就帶著雨衣,我卻濕淋淋的回來……都怪雨下得不好,如果早一步在我騎車前就下,那我一定會穿雨衣,偏偏下在我正騎在路上的時候!
懶沒關係,但一定要有好理由,懂吧?這是一定要的啦!
因為又懶又小氣,所以假日最常做的活動就是躺在床上看小說,不出門就是最大的享受。常常連吃東西都嫌麻煩,不是有個故事說某個人懶到餓死了嗎?這我可是深信不疑。
怪哉!
這樣也嫁出去
家電俱全 全不費力
有一陣子每逢假日男友一定從台中千里跋涉趕到新竹,為的就是帶我去「吃飯」,深知我個性的他,很怕某天從報紙上看到我的大名:「……發現『木乃伊』一具,研判應是飢餓致死……」
你一定會想,這麼懶,怎麼還會有人要?這就是懶人的生存祕訣——自始至終,男友都以為我只是懶得「去吃飯」而已。結婚後他才見識到我的「懶本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了,微波爐、電子鍋是標準配備,洗碗機、吸塵器不能省,洗衣機要買能洗衣、烘衣一次解決的(如果有辦法可以弄到個外傭,當然更棒)。
房子要買二十四小時有專人照料、上下樓有電梯、樓下還有超商、便利商店、美容院等一應俱全的大樓,最好能附個移動式廁所,隨傳隨到。
菜市場?「那就免了吧。」懶人如是說。光是這樣好像有點美中不足。自從婚後我就一直在期待何時能發明「自動化嬰兒」——一個能夠自己泡牛奶、自己餵自己、自己換尿布、自己洗澎澎的Baby;果真有這樣的發明,那一定是全人類最光榮的一刻。
怎樣!
懶人自有妙方
老公搞定 我涼快去
可惜這樣的夢想一直沒達成,只好和老公達成共識:「我絕對、絕對、絕對不帶小孩!」當時老公還深信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認為他老婆再怎麼懶也不可能虧待自己的孩子,也就欣然同意。
結果是,事實勝於雄辯——我當然沒虧待孩子,懶人法則之一:能不做的時候絕對不動手;懶人法則之二:伶牙俐齒是必須的;懶人法則之三:別人做好的工作,再怎麼不滿意也絕對不要抱怨,更不能接手自己做。
於是,從小孩出生後的一堆瑣事,一直到現在孩子大了,要接送、看功課、幫忙做家庭作業、簽聯絡簿等,都是老公的「當務之急」。
朋友羨慕的瞪大眼睛:「那妳在做什麼?」我嗎?就躺在沙發上看報紙、看電視啊!這樣的工作量有點大,我的心臟還有點負荷不了呢!
我算懶到最高點了吧?
所以說啦,如果有一天成立了「懶人俱樂部」,第一個一定要邀請我入會,不過,我想我是不會去參加的啦。為什麼?哎呀,太麻煩了,人家懶得去啦!
【 2002-12-24/聯合報/38版/繽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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