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 新北市 磅數 868.2磅 發文 595 註冊 2002/10/28 量級 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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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新聞、網站)公佈最近兩年的健身中心申訴案例,發現主要申訴內容包括:中途退會條件嚴苛、不合理,違約金過高,服務內容或提供的條件與簽約時的約定不同,以及使用健身器材受傷。(李盛雯報導)消基會針對市面上七家健身俱樂部所做的調查發現,八成六的業者拒絕讓消費者將契約書帶回家審閱,包括「金牌」、「太平洋都會生活俱樂部」、「加州」、「亞歷山大」、「伊士邦」和「好萊塢」,至於「佳姿」,雖然同意將契約攜回,但是提供的卻是由衛生署公告的「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而不是應該採用的「體適能定型化契約範本」。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指出,這些入會契約有幾個主要問題,包括,解除會籍及退費標準不合理,或是收取過高的違約金,會籍不可轉讓或收取轉讓手續費不合理,根據「健身房(體適能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會員全轉讓手續費不得超過100元,但是「亞歷山大」規定轉讓費7000元,「金牌」則要求5000元手續費。此外,補發會員卡收費過高,業者自定免責條款,也於法不合。消基會呼籲政府主管機關針對目前已存在的健身中心亂象,立即要求業者改善,為消費者權益把關。至於消費者在加入健身中心前,要先考量地點的便利性和自己的時間,如果加入後利用機率低,很容易造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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