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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網電子報】虐貓狂人真的是魔人 文 / 楊智傑

樓主: take(TakesBodyGYM)( male) 2006/08/08 09:47:50 210.69.138.xxx

來自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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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 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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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貓狂人真的是魔人 文 / 楊智傑

報載有一個虐貓狂人,是法律研究所畢業,不但愛虐貓,還把虐貓的照片刊登在網路上。經過熱心的網友追查,雖然查到這個人的住址,報警後,警察似乎沒辦法逮捕這個人,只能根據動物保護法,罰款五萬元。卻不能衝進這個虐貓狂人的家中,將這個人逮捕。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對於貓這種寵物,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雖然法條規定用意很好,但是處罰規定卻不足。
1.違法上述條文虐待寵物,只能處罰飼主五萬元。(第三十條)
2.若要求飼主改善,飼主不改善,最後可以沒收。(第三十三條)

但是,主管機關,似乎沒有權力衝到這個虐貓狂人的家中,察看是否還有其他貓隻被虐待,也沒辦法察看飼主是否有改善。這是因為,根據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動物保護檢查員得出入動物比賽、宰殺、繁殖、買賣、寄養、訓練、動物科學應用等場所,稽查、取締違反本法規定之有關事項。」而一般的家庭飼養寵物,並不在上面養的這些場所,所以主管機關竟然對虐貓狂人束手無策。

就算虐貓狂人家中還有受虐的小貓,且根本沒有改善,主管機關也根本沒辦法進入這個虐貓狂人的家中檢察。這個困境,不知道能不能算是法律對動物保護的一個大漏洞。

國外很多人會研究,動物有沒有「權利」。不過,一般的結論是:動物當然沒有自主的權利,權利是人才擁有的。動物並不會真的有權利,動物只會受到法律上的保護。而這個法律上的保護,也得靠人去幫動物爭取、幫動物實現。動物不可能自己去主張自己的權利。

我想,之所以會給動物法律上的保護,是出於人類的同情心。

以今天的角度來看,很多人對於自己飼養的寵物,所付出的關愛,早就超出了對其他人類的關愛,甚至高於對自己親人的愛。

有養寵物的人,除了自己飼養的寵物很疼愛之外,也對其他人飼養的狗和貓這種寵物,有很高的同情心。一般人也早就不能接受隨意濫殺貓、狗,或虐待貓、狗。

像我自己有養過貓和狗,在家裡每晚都和心愛的狗一起睡覺。每當我看到新聞,有人拿橡皮圈把狗的鼻子套住,不讓狗吃飯,讓狗活活餓死,或害牠們嘴巴受傷等等,我對做出這種行為的人,都恨的牙癢癢的。

記得台大李茂生教授有一篇文章,就是在討論動物權的問題。他的結論似乎是說,我們討論一大堆如何保護野生動物,但根本做不到。還不如從周邊的寵物保護開始做起,從真正可以落實的地方做起,而不要談什麼遙遠的野生動物保護。我覺得超有道理的。

我以前癢的一條老狗,在門口上被一台車直接碾過。但在法律上,這個肇事者,只構成毀損我的「物」,而且他駕車逃逸,完全拿他沒輒,他也不會構成什麼「遺棄罪」「肇事逃逸罪」之類的。我還記得我媽看到那條狗的死狀,哭了很多天。人對寵物的情感,早就已經超越對其他陌生人的情感了。但在法律的保護上,卻還是沒有正確反映這個現象。

從這次虐貓狂人的事件也可以看出。虐貓事件能上到頭版,引起那麼大的震撼,就知道一般民眾對寵物的愛,幾乎等同於對陌生人的愛一般。虐貓狂人的媽媽說,虐貓狂人一點都不是魔人,是正常人。但是看在我眼裡,他卻是跟連續殺人犯同等級的魔人。甚至,他還是法律研究所畢業的,這點真是讓我無言。

希望有一天我們的法律能稍微修改,對寵物的保護,能夠提升到,正確地反映出人類對寵物的情感。

回應
1作者 s7233678 (紅豆冰) ( male ) 2006/08/08 16:08:24 125.228.20.xxx
來自 高雄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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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 728
註冊 200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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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嗯....而且X國人竟然都吃狗肉
真是夠了= =""
難道他們補充蛋白質就是狗肉嗎= =?....呵呵
貓狗是人類最好的動物
竟然有人要虐待.吃"他"們
2作者 harrison973 (修行者) ( male ) 2006/08/11 01:14:59 59.115.75.xxx
來自 桃園縣
磅數 29.3磅
發文 21
註冊 200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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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會這樣虐待小動物的人心理真的是有問題的,週遭的親朋好友應該要把他押去看精神科才對。不然以後可能就不只是虐殺小動物而已,真的很可怕!至於吃貓吃狗只能說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只是我們無法接受罷了!
3作者 kevin1128 (新手上路) ( male ) 2006/08/11 05:27:55 211.23.128.xxx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0磅
(嚇威姨度假中)
(永久嚇威姨居民)
發文 54
註冊 2005/11/26
量級 蠅量級

虐貓兇手:方尚文
台北市內湖路一段437巷4弄5號5樓
樓下右邊有人養雞
左邊是男士理髮跟700CC飲料店

拜託請大家千萬不要去他家堵他、打他、蓋布袋….

如有發生純屬巧合,乃正義之士個人之行為



4作者 290027796 (花丸木) ( male ) 2006/08/11 12:53:39 61.219.36.xxx
來自 其他
磅數 102.6磅
發文 154
註冊 200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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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5%A7%E6%B9%96%E8%99%90%E8%B2%93%E4%BA%8B%E4%BB%B6
內湖虐貓事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blog.livedoor.jp/nao3/archives/cat_10002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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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者 wonderfly (紀實虛構) ( male ) 2006/08/12 02:28:59 218.175.187.xxx
來自 高雄市
磅數 23.6磅
發文 25
註冊 200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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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我們好伙伴們爭取權益,請各位來這裡看看。

http://www.supervr.net/catbbs/forums.cgi?forum=31
6作者 ichigomilk (閃到腰) ( male ) 2006/08/12 20:06:26 222.250.47.xxx
來自 台中縣
磅數 78.6磅
發文 45
註冊 200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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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待動物是不好的行為
不過我強烈反對1作者所說的幾句話
===========================================
=嗯嗯....而且X國人竟然都吃狗肉 =
=真是夠了= ="" =
=難道他們補充蛋白質就是狗肉嗎= =?....呵呵 =
=貓狗是人類最好的動物 =
=竟然有人要虐待.吃"他"們 =
===========================================
吃狗肉有錯的話 妳吃的雞鴨魚牛羊肉不也是種罪惡
7作者 s7233678 (紅豆冰) ( male ) 2006/08/12 20:28:16 125.226.9.xxx
來自 高雄縣
磅數 462磅
發文 728
註冊 200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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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吃狗肉沒錯.
為什麼很多國家 包含我國 都禁止賣狗肉

8作者 ichigomilk (閃到腰) ( male ) 2006/08/12 20:32:02 222.250.47.xxx
來自 台中縣
磅數 78.6磅
發文 45
註冊 2006/7/31
量級 羽量級
★☆

給紅豆冰
會嗎 狗肉可是很多老饕的最愛
我在雲林當兵 那邊有賣海豚肉做的肉餅 妳覺得大部分人會接受嗎
不過還是很多人買 我也吃過 其實還不賴 鹹鹹的 呵

我不過是覺得發表這篇文章的是在遣責"虐"貓 這種行為
跟吃不吃沒關連 不好意思 可能是天氣熱 火氣大
回的不好 再次先說聲抱歉
9作者 s7233678 (紅豆冰) ( male ) 2006/08/12 21:13:10 125.226.9.xxx
來自 高雄縣
磅數 462磅
發文 728
註冊 200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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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也該說抱歉
因為是我先扯離主題了
呵.^^"
10作者 l123612339 (海尼根豆漿) ( male ) 2006/08/12 22:13:39 218.170.42.xxx
來自 台中市
磅數 497磅
發文 592
註冊 200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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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豬雞羊本來就是飼養來吃的~比較沒有什麼爭議
但狗...如果你要說他能吃也是可以啦...
不過這麼說的話~人應該也是可以拿來吃~X國人怎麼不吃人算了?
在美國虐待貓狗~最高有人被判過19年的刑期~X國人大概一半以上的人都要蹲大牢蹲到死了吧

再者X國人吃狗肉可不是用飼料養大~並且衛生電宰的...
而是路邊野狗抓來就當場敲昏煮來吃的
要是你~你敢吃...?

不過東方人總是愛吃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內地廣X更是連嬰兒都煮來吃了...
更可怕的是這東西還是台商的最愛
所以囉,人都能吃了,更何況是狗?
只不過取得的方式跟宰殺的手法嘛...再加上又是寵物...能吃得下去還真是行啊
不過無所謂~X國人不是美國人~盡量吃吧!
希望下輩子不會投胎當狗還生在X國= =


11作者 m2166990 (狗狗) ( male ) 2006/08/13 05:49:37 220.132.183.xxx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183.6磅
發文 257
註冊 200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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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物不會說話,沒有表情,所以人類欺負牠也沒有一絲憐憫
人類會講話,有豐富的表情,所以被殺,大家都於心不忍
.........所以大家在吃肉的同時,想像不出動物被殺的痛苦,所以心安理得吃了一輩子
但是親眼看到動物被欺負,側隱之心也會救牠一命
..........很茅盾是吧!!!
12作者 s7233678 (紅豆冰) ( male ) 2006/08/13 16:17:41 125.228.38.xxx
來自 高雄縣
磅數 462磅
發文 728
註冊 200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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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跟著爸爸到菜市場買雞肉
看著老闆很專業的= ="
從籠裡抓了一隻 刀子拿起來往脖子一劃丟到桶裡
重複動作 做了5.6次
桶子不時的晃動[雞還沒死]
呵呵= =
13作者 ichigomilk (閃到腰) ( male ) 2006/08/15 21:49:21 222.250.47.xxx
來自 台中縣
磅數 78.6磅
發文 45
註冊 2006/7/31
量級 羽量級
★☆

給海尼根豆漿
我拿雞鴨牛羊跟狗比
妳卻拿狗跟人比
我倆比喻的不同點 應該很容易看的出來
人雖然也是動物 但不能跟其他物種相比吧
前兩天再報紙看到 虐待動物最高處一年徒刑
並且你能保證我們吃的雞鴨牛羊全都是用飼料養大,衛生電宰嗎?
那我外公山上的放山雞 從不吃人工飼料 也沒有所謂的衛生電宰
跟市場賣的肉雞比較起來 哪個好?

我只是想說同樣是動物 為何卻偏袒貓狗?
紅豆冰所說的情況 我想很多人也應該親眼目睹過
不過為什麼就不會有那種憐憫之心 原因就是因為你是要買來吃的
妳不吃狗肉 當然會說吃狗肉的行為是不合理的
和尚吃素 當然也覺得吃肉的行為不可取的
14作者 s7233678 (紅豆冰) ( male ) 2006/08/15 22:21:27 125.228.28.xxx
來自 高雄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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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 728
註冊 2006/6/27
量級 中量級
★★★

看那些雞的脖子上被劃上一刀......我是沒什麼感覺

但是當牠們被丟到桶子裡....還在掙扎!!!!!
那就很殘忍了.....為什麼不要一次讓他們死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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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作者 take (TakesBodyGYM) ( male ) 2006/08/16 12:38:26 61.219.36.xxx

來自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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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 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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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之所以以人為比喻,是因為感情因素.
貓和狗是和人類最親近的動物,許多甚至被視為家人.
感情這東西不是以一昧的理性就可以解釋的.
如同海尼根豆漿,堅決的理性固然理當如此,
但是身為人更不能完全忽視此外的道德與感性.
我相信如果有人用同樣的手段去對待牛羊雞豬等牲畜,
社會也同樣會激起同樣的憤慨和保護,這是人之常情.
重點不是在能不能吃,我們不要模糊焦點.
即使是做為人類日常食物來源的牛羊雞豬等牲畜,
在宰殺過程中也同樣要求給予人道的對待,
同情被虐待的狗貓,又何足為奇.
16作者 l123612339 (海尼根豆漿) ( male ) 2006/08/16 15:34:15 218.170.45.xxx
來自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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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 592
註冊 200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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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到小弟的白爛比喻引來極大的回響@@

之所以拿人來比~是因為大家不大可能吃人吧=.="
就跟一般小貓小狗是不會有人拿來吃是一樣道理
為什麼?因為牠可愛?因為牠有品種比較貴?因為是寵物?
豬也很可愛~牛也不便宜~甚至有人養雞當寵物
今天假使有人養這些平常大家在吃的牲畜~我想他並不會想宰來吃吧?
原因就是因為有了情感的關聯
人之所以不會吃人是因為法律禁止?那如果沒有法律禁止就會吃了嗎?
當然還是不會~因為人類與動物最大的差別不是在於智商~而是在於道德感
因為道德感~"大部份"人類曉得不能亂倫~不能吃人...甚至不能吃狗肉...等

以上都是廢話
最重要的~大多數的人不會因為好玩而虐待動物
不管牠是牛雞狗豬什麼都好
這麼愛虐待~怎麼不生個小孩來打=.=
不行?為什麼不行?因為人類受法令保護
那動物呢?不好意思~在台灣頂多就是判你一年
如果在美國~有誰敢大聲嚷嚷他吃狗肉?
(要知道在美國許多城市甚至不允許人民宰殺這些牛雞狗豬來吃,被抓到就準備蹲苦窯)
台灣在許多政策與法令上都比不上已開發國家
這是值得那些成天上演全武行的立委該好好反省的
作秀幹麻的就免了吧
17作者 6711793 (6711793) ( male ) 2006/08/24 19:14:45 220.132.114.xxx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36.2磅
發文 80
註冊 2006/8/16
量級 雛量級

欺負弱小的動物,是鱉三的行為。

唾棄................................................................................
18作者 travishk (Tra) ( male ) 2006/08/26 22:31:20 219.77.104.xxx
來自 港澳地區
磅數 16.5磅
發文 40
註冊 2006/8/26
量級 蠅量級

連小動物也不放過
這些人生存在世上幹甚麼
一定要狠狠的懲處這些壞人~
19作者 baldwinn2002 (baldwinn) ( male ) 2006/08/28 11:50:57 59.112.96.xxx
來自 桃園縣
磅數 205.7磅
發文 251
註冊 2004/12/11
量級 輕中量級
★★☆

虐待動物絕不可取,
至於刑責過輕的問題,
已經有立法委員提案修改了.
20作者 penguin (肥肥) ( male ) 2006/08/28 14:08:11 61.229.229.xxx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304.2磅
發文 269
註冊 2005/11/28
量級 輕中量級
★★☆

給閃到腰
姑且不論吃狗肉行為對不對 但是我們先從食物鏈來看 老虎會吃羊 鹿 兔子等動物 那是因為他們的天性 只能吃肉 但是以人類來講 我們是雜食性動物 可以自己選擇吃肉或吃素 甚至是選擇吃什麼肉 即時吃狗肉 那也是那個國家的習慣 可是老虎在吃羊.鹿.兔子之前 會先把它們抓來虐待然後在吃掉嗎??會因為不吃他們 而抓來虐待嗎? 人類可是具有高度智慧和道德的生物 卻比不上那些禽獸 可是反觀某國 對於動物的宰殺過程 我想很多人都看過新聞吧 如果這些牛羊雞被宰殺的過程不人道 在台灣早就一陣撻伐了 這也是為什麼台灣要推行電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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