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 |
take (還是圓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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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7 15:49:08 |
219.84.5.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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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45933.1磅 發文 22647 註冊 2001/6/2 上 量級 超超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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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ms3420002000 時間:2009/01/07 06:43:46
鐵大站長:
您好。由於這篇討論的回應功能已關閉,而我想說說自己的感想,所以冒昧寫短訊給您,我純粹想從理性角度來發表意見,還請見諒。另外由於短訊息有字數限制,所以分成兩封寄給您,不便之處還請海涵。
我是加州會員,只用過學校和加州的健身房,所以並不清楚其他健身業者情況。但我認為,鐵克站上對加州的抨擊會最多,一來可能是亞歷山大倒閉後,加州變成會員數最多的健身房。二來我猜想,加州會員平均年齡較年輕,比較善於利用網路發表意見。三是根據我和加州打交道的親身經驗,不得不說加州空有美商的外殼(它的台灣子公司選擇在維京群島登記執照,母公司則是美國連鎖健身房),但台灣子公司的鴨霸程度,真的令人不敢領教,會引起許多人反感,也非全是網友無的放矢。
我的加州鑽石級會籍前陣子期滿,當時剛好這篇討論出來,於是我去續約前特地找出原始會籍合約,確定上面沒有須在每年會籍到期三個月內繳交清潔費(也就是續約)的規定後,我就去加州的櫃台續約,果然看到今年繳費收據上有加註這個新條款。真要感謝鐵克網站的園地讓我今年特別注意此事,若照我平日個性,一定就是刷卡繳費,看也不看就簽名。
我看到這條款後,就跟櫃台人員說,我確定我保留的原始合約上沒有這條款,貴公司也未像銀行變更信用卡服務條款都會在半年前就寄專函通知用戶,所以我不能簽今年的繳費收據。櫃台人員就說,會請客服部人員在兩天內打電話給我。
結果等了四五天才有一名客服人員打電話來。我跟她說,我的原始合約沒有這條款,加州既未寄發合約變更信給我,也未在官方網站或其他管道公告達三個月以上,所以加州這種做法是片面毀約,並不合法。那位服務人員堅稱說鑽石級會員合約都有那條款,我就要求看我的原始合約。我心想,如果我加入會員當時,因為沒有細看就冒然簽名,那我也認了。如果原始合約沒有這條款,那我就要堅持我的合法權益。
那位服務人員說調合約要兩週時間,我雖覺得她做事效率極差,但也只能答應。不過到現在已超過三週,仍未接獲回音。我前幾天打電話去,接電話人員說會轉達,但到現在也好幾天都沒回音。我最近會再找時間打電話。
拉拉雜雜寫這麼多,只是要讓您知道,鐵克網站真的對網友幫助很大,讓我們知道其他人也有同樣問題,提醒我們如何維護自身權益。毛巾問題只是這個討論文章出現的插曲,而且受到影響的會員人數遠比鑽石或終身會員還多,所以這個討論最後才會變成是毛巾的抱怨聲浪蓋過原本的會籍續約問題。
我知道鐵克網站是鐵大自己熱心掏腰包成立的,我們免費使用,沒有權力向您提出任何要求。但我認為,若您當初的初衷是要讓這裡成為健身愛好者的交流園地,那麼是否可以繼續恢復這篇討論的回應功能?說實話,如果我最後能和加州週旋成功,那我可以在網站上分享我的成功案例給其他鐵友知道。說真的,雖然鐵克網站上有網友轉貼報紙報導,說在市議員出面斡旋下,加州將繳費期限放寬為五年。我並不知道尋求議員協助的會員他們原始合約內容是否和我一樣,但我認為,以我手中保存的合約來看,原本就沒有限定續約期限,加州也沒寄專函通知合約內容更動,那我覺得即使市議員認為寬限五年就已足夠,但這對我而言,市議員的處理方式等於滿清「割地賠款」一樣,損及我應有的權益。
我覺得以後若再碰到像毛巾這種喧賓奪主的插曲,是否可煩請鐵大出面提醒大家不要偏離主題,或是乾脆就以離題為由,砍掉不相關的討論?說實話,加州的服務態度就是很跩,像我這種權益權益可能即將受到侵害、但還沒成為既定事實的人,消保會和媒體也不會出面,所以還是很需要鐵克網站這類管道,讓我了解其他網友都是如何處理同樣的問題。
很抱歉讓鐵大看了這麼冗長的信。當然您最後決定如何處理,那都是您的權力,我絕對無權置喙。我只是在此提出不一樣的觀點(希望前述表達都還算理性),謹供您參考,非常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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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 |
79680503 (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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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8 23:24:32 |
61.20.177.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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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582.7磅 發文 228 註冊 2007/11/7 量級 中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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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每個人都希望是備受到尊重的,尤其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也相信所有的商家都是為了服務消費者給消費者最好的環境空間和服務品質....只是面對像加州這樣的行為基本上不是第一次了~我想每個人在面對自己類似像這樣的權益爭取或有疑問時都是理性的態度都是好的,只是面對像加州這樣的態度和處事方式怎教人不生氣或不氣結..... 我自己在從員工時期從早期的舊有的底薪制度到現在的無薪制度....或是多少專業的教練和認真的客服業務等都因公司政策不斷的改變被迫遣職或因而離開....到最後只剩下一個行式一個大家聽命於公司被迫於五斗米而折腰留下來的人,加州的變質我想大家都知道或許沒有能力去改變甚麼只能求自保或小心點這些鑽漏洞的加州,為了自己的權益有時真的不得已要當壞人要這樣用極端的方式來達到訴求保衛自己的權益....也或許吃虧就是占便宜??????任由加州這樣嗎??????
亞歷山大在台二十多年都這樣的下場我們消費者能做的是否就是這樣......對不起!好像是抱怨文旦我只是希望把自己對加州所看到的這一切盡量用很客觀和以曾經是受害者的角度描述一些事實...也許無法很客觀因為我畢竟是受傷害的一部分看到也發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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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 |
ALBERTO (九死南荒吾不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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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0 03:27:53 |
61.221.40.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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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北市 磅數 711.4磅 發文 1423 註冊 2007/5/31 量級 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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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大後續的處理結果出來後可以和大家分享如何處理?保障自己權益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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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 |
skinner1975 (SKIN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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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0 15:04:22 |
123.204.146.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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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687.2磅 發文 240 註冊 2006/3/20 量級 中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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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謝謝這位作者的文章,因為也提醒我該去翻出合約書來看看。
而我也幸運地沒有丟掉,看了一下,好險!
今年10/31以後就要開始繳一年一次清潔費80塊這樣。
所以到時一定要記得先發制人跟加州櫃臺出示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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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者 |
lbj0928 (低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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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0 16:20:19 |
125.224.155.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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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台中市 磅數 6.2磅 發文 471 註冊 2007/12/26 量級 蠅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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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是消費者的權益~~~
但加州的作法有點.....
讓人覺得服務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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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者 |
moris2021 (就一直練下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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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0 16:50:53 |
203.70.101.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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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北市 磅數 378.4磅 發文 413 註冊 2003/12/11 量級 中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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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企業就是盡其所能的營利
加州就是一個很值得深思的例子
形象可以說是差到爆
但還是那麼人要去(包括我 = =")
為什麼? 還真的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
市場上缺少同級的競爭者,快要變寡占了,苦到的一定是消費者
只能說消費者自己要多留意
簽任何文件就是一定要從頭到尾看過!!
台灣的法律對消費者的保障還是不夠
只是一個消費者"基金會"而已
用來規範健身房業者的"體適能健身中心規範xxx"(名字我忘了)
根本沒有法律的強制性
如果是在美國,加州這樣搞早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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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作者 |
79680503 (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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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0 21:01:40 |
61.62.46.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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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582.7磅 發文 228 註冊 2007/11/7 量級 中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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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次像這樣的情況發生時,也只能利用媒體或是傳播的力量~多少只有一點嚇止的作用....(其實並沒有很有效)就像因為亞歷山大的事件,所以現在變得銀行會去限制八大行業刷卡的一些金額額度的動作,就只因為亞力倒了才這樣亡羊補牢.....
實質上也沒有甚麼作用,錢也拿不回來,唐雅君也無痛不癢~說的一句難聽點,外國人來台灣噱台灣人的錢,時間到了錢賺夠了,就走人~加州只告訴你一個觀念我來這裡就是賺錢賺錢~~不管你去偷去搶去騙,不管事業務或是教練,業績就是要給我做到~要你給錢客客氣氣,要加州吐錢究機機歪歪慢慢吞吞.....
為什麼從來就不曾聽過伊士邦或是世界等俱樂部怎樣上新聞,就算有比起加州也不過九牛一毛~就算是白紙黑字的合約寫得清楚他也會告訴你都是消費者的錯,反正他有的時間跟你耗,會吵得再給你一點糖吃,反正全台北我最大,東西最多,器材最多~你不來還有下一個自願上鉤的人~
我曾經就看過加州店門口有人衝進去打業務砸東西, 也看過會員因為自己的權益抗爭到打烊還不離開甚至警察都來了還是這樣,無倫誰是誰非基本上開門做生意常常這樣發生問題給人家的感覺就是不好
我們能怎樣嗎???好像不行~只能求自保合約看清楚這種問題不要發生在自己身上~只希望對我們這樣行為的加州也能同理心的站在我們這些消費者的角度,如果被這樣的是你的身邊親人或是朋友你一樣會這樣嗎?我在加州所看到的人都是"不為己天誅地滅"~
對於ms3420002000所發文給鐵克的文章,我可以認同你的角度或是處理事情的理性,只是到最後我還是會先替你不樂觀的看待這後續的一切發展~因為我們在這個加州待得太久了太清楚他們的作風處事~當然其他鐵友也不必這麼風聲鶴唳,清楚自己要的是甚麼合約多看幾次多少能讓風險降低,加州在業界的器材和環境真的是沒話說!一碼歸一碼,這是無庸自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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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作者 |
louy (lou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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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1 08:40:13 |
118.165.3.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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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643.9磅 發文 316 註冊 2005/7/3 下 量級 中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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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不樂觀,也許是螳臂擋車
但還是有很多小蝦米打敗大鯨魚的案例
小弟支持爭取自己權益的作法
個人力量也許是薄弱的,但自己立場是對的就要據理力爭
即使最後必須對簿公堂,也要爭一口氣
所以大家應該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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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作者 |
bdv885 (十二月新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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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1 23:04:55 |
61.229.174.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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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北市 磅數 203.3磅 發文 144 註冊 2005/7/28 量級 輕中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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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跟四樓差不多...98年11月開始要繳清潔費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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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作者 |
akoko (akok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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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2 23:03:59 |
219.91.122.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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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1355.1磅 發文 1046 註冊 2003/6/22 量級 超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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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會員過期續約的問題,今天我過去處理。我是不打算跟加州吵,反正已經有這麼多案例了,但是還是把自己經驗提供一些建議給有加入加州這類年年續約會籍的會員一個參考。
櫃檯小姐基本上也只是承辦人員,都是依規定辦事,有案例在先,很難跟他們要求什麼。
今天上午十點半過去,那客服部人員還沒上班,關於過期會員如果超過三個月的,櫃檯那邊沒辦法直接辦理。客服部人員上班時間每週一到五,中午12:00~晚上20:00。
耐心等到十二點,客服小姐來上班以後,跟我解釋續約的規定。所謂會籍期效五年是從你第一次辦理會員那時候開始起算,也就是你會員卡上發卡日期那天開始起算。不是從你要續約的時間起算。這些資訊我之前都聽說過了。但是接下來那客服小姐說,必須一次把剩下的會費,也就是起算五年剩下的時間還須繳納多少年費一次繳清,這時候問題就來了。像我個人工作問題會長年在國外,問到請假問題的時候,客服小姐說這個方案不能請假.....但是會費又要求要一次繳清,到這時候我脾氣已經快忍不住了,直接跟那客服小姐說我要打個電話......
之後跟總公司客服部聯絡,我提出我個人工作的問題,總公司客服同意把我當個案在資料欄裡加註,在期限五年合約下將來只要附證明可以辦理請假手續。
關於跟總公司客服提到能否事後補請假的事。補請假在加州是不被認可的,也就是都必須事先辦理才行。所以年年續約的會籍就無法再續。
總公司客服部電話中還有問到我的地址是否有變更過,我在整理整年下來所有信件的時候有發現一封加州寄來的,但是上面沒有郵戳,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寄的,但是也算盡了告知義務。這邊其實是一個可以著墨的地方,但是懶的跟他們爭這些,我是乾脆就同意他們的續約方案。
當你同意要續約的方案之後,他們會給你一張同意書,也就是放棄法律追溯抗告等等的聲明同意書,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批評......不簽就無法續那從開始日加五年的剩下會籍。
當初出國前我的想法是辦那些手續很麻煩,反正不差這一年會費,結果因為有太多類似的案例落到後來自己也喪失續約機會。
月繳會員有用信用卡轉帳的,年繳會員不知道可不可以也用這種方式,以避免將來再有像我這樣會籍被取消的情況發生。
順便一提,合約上註明,各類會籍之會員得於下列之情形要求暫停會籍:
1. 出國於兩個月以上者(應附護照影本或機票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2. 因傷害或疾病不宜運動(應附公立醫院或大型教學醫院醫生證明)
3. 懷孕者(應附醫生證明,期限一年)
4. 母親有育嬰需要者(應附相關文件且現於一歲以下之幼兒
5. 因兵役或職務調動而遷居或其他重大事由致難以行使會員權益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
6. 因重大流行性傳染病發生,且加州健身中之會所於位於主管機關所公告之疫區內
若非以上述原因申請暫停會籍,需另繳納新台幣2000元整之暫停會籍費用,會籍將因暫停而順延,會籍暫停期間最長以一年為限。
希望這篇文章能夠讓跟我類似狀況的人看到而不讓類似無奈的事情再發生。
還有,關於不能請假這類不合理的規定還是可以提出要求,如果不行的話可以考慮找上一級的人來談。
發生這類事情也只能三聲無奈,今天整日感覺心情是盪到谷底......※本文於2009/2/2 下午 11:07:45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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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作者 |
akoko (akok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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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3 01:06:47 |
219.91.122.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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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1355.1磅 發文 1046 註冊 2003/6/22 量級 超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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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忘記補充,請假可以不用親自到場。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可直接跟客服部聯絡,然後以傳真把資料送過去。
但是這一切都必須是在事先的動作,事後恕不處理......
事後才處理的話就會跟我一樣,只能被動任人處置......
聽說我上一篇的描述好像還有人看了搞不清楚狀況。
說白了就是一旦過期三個月以上未續約的會員,原先的終身可以以相同合約年年續約無期限的會員變成有期限,從初次申辦會員那一天開始加五年即為終止期效。
以我本身為例,目前以有期限的方案續約只剩兩年半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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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作者 |
akoko (akoko) (
) |
2009/02/03 12:59:52 |
219.91.122.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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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1355.1磅 發文 1046 註冊 2003/6/22 量級 超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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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地方可以跟加州爭議的,那就是原始合約書上面的用字。
我是懶得跟他們吵了,剩兩年半就兩年半。
不過如果真的對簿公堂,推翻消保官的協調案,加州不一定全贏。
在原始合約書上面,可以看到上面的用字有關會員權益的都是用"得"。"得"這個字在法律上的用意是指會員"可以"也"可以不",原始合約書上面並沒有寫明必須在三個月內續約的期限。
將來如果有人要對簿公堂這些都是有利的論點。
合約上有一條:預繳型會員於預繳期限屆滿之日前得依據會籍明細欄所記載之優惠費率更新會員之有效期限。
三個月寬限期是後來在通知信函中追加的。我所收到的通知信函上並沒有郵戳,加州無法證明該信函是在我過期之前就寄達給我的。加上我工作關係長年不在國內,真的要算也可以說是搬家了,而且沒有固定地址。雖然說寄到住所,但是無法保證收到的時候我會籍還在期效內。
現在發生剛好在緩衝期上,都還有折衝空間,將來可能就很難了。只是台灣的司法界我也懶得去接觸。
再貼一次之前網友留下那時候議員、消保官跟加州協議的消息。
http://blog.udn.com/wong2006/2507946
總之,還是希望有類似狀況的人,一定要事前請假以免徒增糾紛。※本文於2009/2/3 下午 01:01:42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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