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45933.1磅 發文 22647 註冊 2001/6/2 上 量級 超超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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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絕對嚴格執行禁止使用注音文!
一經發現逕行停權(浸水桶)三個月,不警告,不接受申訴,沒有緩衝空間.
懲處後公告在"違規帳號懲處"版,並不再對此違規事項另行解釋說明.
因此事實被停權者來信詢問一律不回,亦不接受各種理由解釋.
自2006/6/17開始實施.
並自2006/6/28即刻開始,凡違反此事實者,除停權三個月外, 併倒扣磅數50磅加重嚴懲,且可累計,亦即,發一篇(含注音文之文),就扣一次50磅,扣到零分為止. (因系統限制,目前無法統計負分,故改為扣到零分為止)
一樣不接受申訴,所有罰則同上.
並歡迎大家踴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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