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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上當掉入陷阱

樓主: chang123(header)( male) 2004/11/13 13:52:46 211.21.114.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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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上當掉入陷阱

信組檢察官提供

今年的2月24日早上六點多,我在小港機場要搭機前往越南試車,當我在排隊CHECK-IN時,有一位年約60歲頭髮斑白的老婦人,帶著一位20幾歲手提兩箱行李的年輕人,非常親切且用懇求的語氣向我說:這位先生,不好意思!我兒子要到越南工作,因為要帶的工具和行李太多了,重量超重,看你託運的行李很少,能不能一箱行李託你一起秤?她看我還在猶豫,馬上接著說:我們沒有攜帶違禁品啦!不信我可以打開給你看看!我打量了一下這位所謂她兒子的年輕人,雖然外表不像壞人,但在小港機場身上就穿上包商的黃背心(未免太早了),出差還要老媽媽陪至機場CHECK IN,顯然有違常理,我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只好堅決地向她說NO,那位媽媽隨即又尋找另一個目標

因為是早上7:30的飛機,我在6:45就進入候機室等待,但是直到登機時,我都沒看見她兒子到候機室,甚至在登機後,我還來回從飛機頭搜查到飛機尾好幾次,都找不到她兒子,這證明了他媽媽 說謊了!

各位可能有個疑問:他們都沒上飛機,那拖運行李(縱使有夾帶違禁品)有什麼用?我想有幾種可能:

1.在出境登機安檢時就被查獲了,所以她兒子被逮了! (! 可能性小)

2.我見過面的她兒子 本來就不打算登機的,他手上虛晃的機票是真正要登機及出關取行李同黨的機票,若我幫他攜帶行李夾帶過關了,這位藏鏡人會自動來取走行李,若不幸被入境的海關查獲了,這位藏鏡人就悄悄地逍遙法外,我卻成了代罪羔羊,因為我會在越南找不到託我帶行李的她兒子,在百口莫辨下進入了牢籠(這是事後我在網路看到的真實案例,結果案例裡的好心人被馬來西亞政府槍決了)



親愛的朋友,別上當掉入陷阱喔!請仔細閱\讀以下五則故事!

■海關檢查前,別亂幫陌生人提行李,小心被栽贓(新加坡判處死刑)

某人單獨旅行,在飛機上遇到一位投緣的乘客,兩個人一起下機提取行李,在通過海關之前,那新認識的朋友說:“我的行李真是太多了,能不能麻煩您幫我帶一小件。”單獨旅行的人,心想自己的東西反正不多,就一手接了過來。跟著,他被海關的人員,以攜帶毒品走私的罪名逮捕了。他大聲對著還在另一個關口接受檢查的朋友喊,那人卻說不認識他。他被架出了海關大廳,悲憤的呼喊聲仍然從長廊盡頭傳來,大廳裡的人都搖頭說:“罪有應得的販毒者,過去不知道已經帶進多少毒品了!”那飛機上認識的朋友也嘆氣:“好險哪! !我差點被栽了贓!”

■百貨公司別亂幫陌生人拿東西

一個學生去逛百貨公司,臨出門,突然有個女人,匆匆忙忙地跑來對她說:我的肚子痛,必須上廁所,可是我跟我先生約好,他就在門口的一輛白色的車子上等我,能不能麻煩您,告訴我先生一聲。說完並塞了兩包東西給她:“這也麻煩您交給他。”學生還沒走出門,就被百貨公司的人抓住。她抱著兩包沒有付錢的貴重商品,嚇得呆呆地站在那裡,因為人贓俱獲,而百口莫辯。至於那先前說肚子痛的婦人,和所謂的白車,則消失了蹤影。

■身分證別亂借人,本票不能亂開

有一次,我的一個朋友跑來跟我說:「有一個從台北下來的人(稱A君),拿著我女兒(B君)的身分證來找我,說我女兒跟他借了三十萬元的“本票”A君又怕B君拿他的本票去高利貸那亂借錢,希望B君的老媽將那三十萬的“本票”還給他。」可是B君的老媽看了看身份證才發現原身份證除了名字正確外,相片根本不對,而且之前他女兒有一次將身份證給弄丟了,有辦理遺失;會不會被有心人士給拿去亂借錢了?因此就跑來跟我爸提這事……我說:「現在騙人的把戲那麼多,既然身份證不對,那就不用去管他了。」B君的老媽說:「可是那個人看來很老實,而且身旁又帶著兩個小孩,看起來不像是會騙人的感覺?」我又說:「你看現在外面的金光黨,那一個看起來不是一臉老實樣?況且有沒有借錢,問你女兒不就知道了,何不問清楚呢?不然你叫他去報案,既然身份證不對,也不必怕說“告”輸他,如果他是真的,他就會陪你玩到底,如果他是假的,自己就會知難而退了。」聽了我這麼說之後,他也覺得有理,也就不加以理會。之後事情也就沒有下文了……

1身份證是很重要一項證件,千萬不能弄丟,也不要任意的外借;如果不小心弄丟了,一定要去警察局登記遺失,並保留登記遺失的岔瓴琚芋A再去申請補發。

2本票“千萬不可隨便開立。

3千萬不要看對方老實就輕易的相信別人,記住,壞人是不寫在臉上的。

4遇到突發的事情,不要一下子就鑽入死胡同,給自己一些時間去思考,就算對方在催促,也要盡量拖延,讓自己整理一下整個事件的過程,判斷事情的“合理”性。

■不要隨意換零錢給人,小心被人趁機搶劫

最近有個朋友遇了一個令人髮指的狀況,在這裡提出來供大家參考並小心!一個貌似忠厚的人手上拿著伍佰元,在路上向我的朋友佯稱需要兌換零錢,待我的朋友伸手拿自己皮夾? 氶A他卻一把抓住我朋友的衣領,並且大叫搶劫,接著很快就從旁出現一個自稱是路人的人,要作證並且要強拉我朋友進入較無人的小巷子,幸好我的朋友了解地形,並知道遇上強盜集團,堅持往人多的方向去,並且執意要到警察局,再盡力甩開用力被抓住的衣領才得以脫困!以上這件事是發生在台中市東興街附近,但是我認為受害者一定遍佈各處,在這提出來希望大家小心!這一類的手法,令我對這個社會失望,再也不相信人,也不願好心的幫忙別人!

1建議需要幫助的人,請不要隨便找路人,直接向警察或警局求助!

2勿讓陌生人靠近你,也別靠近陌生人,不管男生或女生。

3別輕易讓威脅你的人帶你進入陌生或少人的環境。

4有機會就向人多的地方去,並大聲呼叫!

5緊急的時候,直接向歹徒下腹攻擊並用手叉他眼睛!

6堅決要求進警察局,連貌似警員的人都不見得可以信任!是不是很值得一讀呢?

上述情形很不幸地是真實而且危險的事件,仔細思考否則當你遇上時才在想,為時已晚!

7永遠不要停車除非你已經確定已經可以獲得救援,甚至當你遇到輕微車禍時,也別停下來,直接開往警察局。



汽車搶劫犯通常都會利用一些小車禍來使目標下車。



趕快通知親朋好友吧!要小心!

同情心、好心腸可能會被利用而掉入陷阱喔!

放聰明的同情心及好心腸才可以幫助到真正需要您幫助的好人!


回應
1作者 lclife (david) ( male ) 2004/11/19 01:59:50 218.168.134.xxx
來自 新竹市
磅數 119.8磅
發文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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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提醒
2作者 leo00715 (ㄚ雄) ( male ) 2004/11/21 19:49:19 61.228.201.xxx
來自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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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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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唷^^
3作者 fist_dog (fist_dog) ( male ) 2004/12/14 08:20:05 12.220.26.xxx
來自 台中市
磅數 220.7磅
發文 264
註冊 200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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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 this on 商業周刊.


九十七名台商 在泰國黑牢生不如死

【撰文 江元慶】

這群台灣泰囚,疑似被羅織入罪、遭遇刑求、長期挨餓、飽受法院語言歧視及司法程序不公,人權盡失的際遇令人驚悚鼻酸……

「如果我們該死,請讓我們死在台灣。」今年十月二十八日,這句深沉的吶喊,迴盪在泰國重刑監獄——中央監獄的鐵窗長廊裡。發出悲鳴的是台灣商人蘇相如(化名)。他的心聲也是其他九十六個人的共同心願;被關在泰國九所監獄內的這群台灣籍受刑人(台灣泰囚)的遭遇,令人驚悚。

十月二十六日到三十日,中國人權協會、泰國受刑人台灣家屬聯誼會七名代表,帶著台灣口味的便當踏進泰國監獄;當多年沒看見親人的台灣泰囚,手中拿著一、二十多年未曾嘗過的便當,有人當場哭到聲嘶力竭。中國人權協會秘書長張學海、泰國受刑人台灣家屬聯誼會召集人于小姐目睹此景也只能陪著落淚,讓他們盡情發洩。

他們為何如此激動?以台商蘇相如來說,民國七十七年間他到泰國考察,返台時受朋友之託帶泰國名產回台灣,不料在機場被查出夾藏毒品。根據蘇相如指述,他堅決否認運毒,並提供交付貨物的泰國友人姓名供泰方調查。但泰警以高壓電擊棒、由鼻孔灌辣椒水等方式刑求;他自知承認運毒後所要付出的代價,因此抵死拒絕承認。最後,他的左小腿被踹斷、上顎整排牙齒被槍托敲斷,仍然難逃被判處三十年重刑。如今,他已服刑十六年。

法院辦案品質 是涉案台囚的夢魘

蘇相如的行李被查出毒品是確實,因此他的說詞就有賴泰國法院調查。可是,對涉案台囚來說,泰國法院的辦案品質是個夢魘。另一名台商程儀中(化名)就是一例。

程儀中是台灣木材商人,民國九十年九月到泰北考察投資,他於清萊省雇用私家轎車,返回曼谷途中遇警盤查,警方在司機座位下搜出七百公克海洛因,程當場被逮捕。兩個月後,台灣程家接到泰國司機家屬勒索信,要求匯款六百萬泰銖(約合新台幣四百八十萬元),否則就要把毒品栽贓給程儀中。

這封信是程儀中翻案的最佳證據,家屬專程把信送給泰國法官。九十一年七月,法官開庭才三分鐘就宣布休庭,只因司機的律師沒有到場;未料去年法院再開庭時,就已是宣判日,法官判決程儀中無期徒刑。程家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全案還在泰國上訴法院審理中。

目前在泰國監獄的台灣受刑人共有九十七人,其中被控涉及毒品案件(包括持有毒品、販賣毒品、運藏毒品等不同態樣)超過七成(六十七件)。在中國人權協會的檔案裡,像蘇相如、程儀中疑似「冤獄」的案件比比皆是。

在被判處終身監禁的台灣受刑人中,立法院長王金平的學弟萬定城(化名,本名此處保留)的際遇算是特殊。王金平機要人員轉述,王金平證實此人是他台南一中的學弟,求學時代兩人經常搭同班火車,數年前曾獲悉這名學弟在國外出事。

後來從商的萬定城於民國七十六年到泰國投資,雇請當地人為經理,這名經理覬覦老闆的事業,串通警方栽贓毒品,由警方賺取鉅額獎金,萬定城被捕入獄迫使公司結束,他的事業及市場隨即被泰籍經理巧取豪奪;萬定城則是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釀成冤獄關鍵 泰國歧視台灣的語言

羅織入罪、屈打成招的疑雲,再加上司法程序不公、實體調查不實,在在導致涉及毒品的台灣民眾難以全身而退。

會造成冤獄的重要關鍵之一,源自於泰國對台灣的「語言歧視」。于宏恩(化名)即為代表性個案。

民國九十年,于宏恩從歐洲返台過境曼谷機場,通關時,他幫朋友帶回的減肥藥罐中,被查出是海洛因,被捕入監。他的姊姊、也是後來發起成立泰國受刑人台灣家屬聯誼會的召集人于小姐得悉後,火速趕往泰國了解,經多次往來,並舉證胞弟只是過境泰國、舉出減肥藥罐貨主的真實姓名,還提供中華民國政府開出的「良民證」,證明于宏恩在台毫無前科紀錄。
此外,于家還幫獨子于宏恩找律師辯護,至此才發現台灣民眾在泰國法庭的劣勢。中國人權協會秘書長張學海指出,泰國懂華語的律師甚少,台灣民眾在泰國涉案遭羈押,常因語言差異而無法溝通。

于小姐說,泰國法院只准許法庭內以泰語或英語答辯,不得以第三外國語言陳述。于家姊弟是在國語、英語及手腳比畫下和律師溝通,最後由律師以泰語向法官答辯,「律師說了些什麼,我們完全聽不懂。」宣判當天,于宏恩被判刑四十年,于家老母親哭到昏倒。

「在泰國這個佛教國家,毒品罪是重罪,最高可判到五十年。」張學海說。相較下,于宏恩的刑期算是輕了。目前所有「台灣泰囚」中,有七人被處死刑確定、二十三人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我們每天生活在半飢餓狀態,毫無人權可言。」投書給中國人權協會的所有求援信中,蘇相如的這句話,最讓張學海驚詫。蘇相如指出,泰國監獄對台灣囚犯有種族歧視,採取「一獄兩制」伙食政策。

蘇相如說,泰國監獄一天供應兩餐(上午七時、下午二時),美國及法國等外籍囚犯吃的是白米飯,台灣囚犯則是摻有砂石碎粒的粗劣糙米飯,而且還有濃烈的燒焦味,「更別提菜餚有多難下嚥。」即因如此,台灣的囚犯長期處於半飢餓之中。為了改善吃的問題,迫使台灣泰囚必須寫信向台灣家人伸手,匯錢到監獄買糧;相對來說,更加重了家屬的負擔。

「我們雖在乎白米飯,但更在乎人性的尊嚴,尤其是在泰國監獄內台灣人的尊嚴。」在蘇相如的求援內容中,他的悲憤之情,溢於言表。

家屬寄去的錢,都到了台灣泰囚的手上嗎?在部分求援信中,內容揭露了泰國監獄黑暗的一面。一名台灣泰囚寫給當時為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柴松林的信中指出,台灣和泰國沒有邦交,台灣囚犯在泰國監獄內是弱勢族群,而且被認為是「有錢國家」的囚犯,因此在獄中常遭到騷擾及欺凌。為了尋求保護,台灣泰囚只得拉攏巴結獄中老大,無疑變相繳交保護費。

在林林總總的問題中,醫療問題更是台灣泰囚的普遍驚恐。被判刑三十二年的黎乘風(化名)指述,他赴泰國考察隨行的顏姓女子一併遭到逮捕、判刑,在獄中由於小病無法即時醫治,以致發病送醫後已是腸癌末期,最後魂斷獄中。中國人權協會交叉比對所有台灣泰囚求援信,查出這名命喪異獄的女子叫「顏香玲」,她死時不到三十五歲。

攤開資料,這三年病死在泰國監獄的台灣囚犯共有四人,分別是黃俊哲、陳雲芳、施錦木及顏香玲。其中境遇最慘的是顏女。前三人都是男性,他們在病重命危時,同監的台灣獄友獲准就近照料,陪他們走完人生最後一程。但是,顏女則是孤零零的命喪獄內。事隔許久,噩耗才傳到台灣泰囚耳中。

台灣人權立國 援救台灣泰囚做起點

這些求援信字字血淚,句句撼動張學海,他決定展開實地了解及救援。今年八月中旬,張學海再赴泰國監獄,得悉台灣泰囚在當地的悽慘際遇後,紅著眼眶對泰囚說,「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泰囚離悲苦。」這段話,直到黎乘風後續寫回台灣的一封求援信,外界才得悉張學海積極投入台灣泰囚的營救。

張學海強調,他以中國人權協會秘書長的身分,強烈要求政府既是標榜「人權立國」,就從「泰囚案」做起,而且是馬上就做。因為,營救台灣泰囚是要和時間賽跑,目前有七名台灣人正被泰國死神召喚。

這兩年多來,台灣泰囚的情緒益發躁動;探其原因,麥林橋(化名)的連續自殺事件,觸發了這群台灣泰囚的恐慌情緒。
麥林橋是七十八歲的台灣老翁,他自認此生再也走不出泰國鐵窗,在感到了無生趣下,一再於獄中自殺。麥林橋每自殺一次,就勾起台灣泰囚的驚懼與恐慌。即因如此,台灣泰囚的信寫得越來越勤,求援範圍也越來越廣,從台灣的民間機構寫到國際的特赦組織,政府機關則是從法務部寫到總統府。

台囚執行假釋 非泰籍無法取得資格

今年九月十四日,一封來自泰北監獄的陳情書寄進中華民國總統府,陳情對象除了總統陳水扁,還有總統府人權小組召集人——副總統呂秀蓮。陳水扁及呂秀蓮都曾坐過牢,讓台灣泰囚寄予無限「厚望」,台灣泰囚認為總統及副總統應知冤獄、且是漫長的黑牢歲月煎熬。

這封信還道出兩個中國人權協會關注「泰囚案」以來,從未得知的訊息。其一是,泰國對於執行假釋上存有嚴重的種族歧視。例如,鄭運杰、強進隋(化名)被判刑二十五年,根據泰國內政部獄政廳假釋規定,鄭、強兩人早已可以獲得假釋。可是,即因他們不是泰國籍,不能獲取這項假釋優遇資格。兩人不斷陳情,歷經兩年多努力、多坐了兩年牢,才終於在今年六月間歸國返故里。其二則是張學海警覺,台灣泰囚的情緒幾已崩潰。

這次的入監探視,有部分台灣泰囚證實獄中確有台灣人自殺、精神崩潰的訊息。台灣泰囚向中國人權協會提出援助:要求政府以「換囚」的方式救他們出去。

換囚為台灣泰囚帶來光點,這道光芒是黎明前的生機曙光,還是他們人生長日將盡的末路幽光?從目前來看,還很難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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