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 屏東縣 磅數 98.4磅 發文 82 註冊 2005/11/24 量級 羽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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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質在胃腸道經過消化、分解為胺基酸,經由小腸吸收後(小部分蛋白質未被消化吸收而排於糞便中),適當量且適當比例的各種必需胺基酸(Essential amino acid)及非必需胺基酸(Nonessentialamino acid)在體內被合成為各種蛋白質。體內的新陳代謝是"動態"的,即是身體各種蛋白質以不同速率不斷地被分解又再合成。部分由體蛋白分解產生的胺基酸,因不再被利用而經由異化代謝(Catabolism)產生尿素、肌酸酐(Creatinine)及尿酸等含氮代謝物排泄於尿及汗中。另一方面體蛋白質及含氮代謝物也會由毛髮、指甲、脫落的皮膚及粘膜上皮細胞及各種分泌液損失,因此必須每天攝取食物來供給蛋自質,補充耗損。
成人蛋白質需要量
人若不攝取蛋白質,上述氮損失量在最初數天內很快減少,後來漸減至一過後便大致穩定下來,此時的氮排泄量特別稱為"必須損失氮量(ObLligatory N Losses)"是為計算蛋白質需要量的基本資料之一。本署於民國七十年修訂蛋自質建議攝取量(第三版)時)(1),曾依據當時FAO/WHO(2)之能量與蛋白質需要量委員會所採用的必須損失氮量計算的因素加算法(Factorial method)。但此方法低估了蛋白質的實際需要量(3)。1985年FAO/WHO/UNU之能量與蛋白質需要量委員會的報告書中所建議的成人蛋白質需要量是根據可以維持氮乎衡的蛋白質平均攝取量計算的(4)。在這些人體實驗中所使用的蛋白質是高品質的雞蛋、牛奶、牛肉、魚等的蛋白質,供應的熱量即可維持平常體重的量。綜合九篇短期研究報告的結果,成人平均需要量是0,63公克/公斤。此量較1973年報告書中的安全攝取量(0.57公克/公斤)稍高。除上述原因之外,由皮膚等排泄的氮量(MiscellaneousN Losses)也由5毫克/公斤改為8毫克/公斤。我國黃與林所得數值為0.58公克/公斤(5)。另外有長期實驗報告指出平均需要量為0.58公克/公斤。因此1985年上述FAO/WHO/UNU報告採用每天0.6公克/公斤高品質蛋白質為平均需要量,又估計標準偏差(SD)為12.5%,所以安全攝取量(平均十2SD)為0.75公克/公斤(0.6X1.25)。各國人民攝取的混合飲食所含蛋白質的品質及消化吸收率並不相同,其他有關因素也不相同,因此各國的蛋白質建議攝取量也不相同。黃與林(5)以年青男人為對象,給予依據1980年台灣地區食物平衡表設計的實驗飲食進行氮平衡實驗,結果指出我國成人的平均蛋白質需要量為0.8公克/公斤,而標準偏差為20%,所以上次(第四版)修訂時建議攝取量(即安全攝取量)訂為1.1公克/公斤(0.8x1.4)。但該次實驗所得標準偏差,可能因受試人數少而偏高,若標準偏差採認為12.5%即成人之建議攝取量為1,0公克/公斤(0.8x1,25)。一方面近十年來國人動物蛋白質可獲量與植物性蛋白質可獲量之比例繼續在升高(6),國人之平均購買力亦繼續增加中。
換句話說國人所攝取蛋白質之品質應有升高,所以此次修訂之蛋白質建議攝取量予以降低,但仍以整數表示之。70歲以上的男人,雖體重減輕,但考慮其消化吸收率,體內利用率或稍有降低,所以建議攝取量相同於較年輕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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