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45933.1磅 發文 22647 註冊 2001/6/2 上 量級 超超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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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考慮,還在研議中哩.
大致上部分考量如下,
如果要使用的話,關於消費券的給付方式,就必須請買家郵寄過來囉。
至於在發放之前,先消費後付券的話,就要先轉帳,然後等發放之後買家將券寄來,我們再將現金轉帳回給買家。
以上,參考過許多歪拍賣家的作法而定,
之所以還沒公布使用,其實也是怕買家對上述方式有疑慮或不能接受。
有啥建議也可以告訴我。
至於本篇,還是發表到站務版裡比較好,晚一點我在搬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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