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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跨年 惡整 世界大安店 世界陪我們一起跨

回應
41作者 afaaandy (ANDY) ( male ) 2011/01/04 02:04:42 114.137.97.xxx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1102.9磅
發文 277
註冊 2003/11/19
量級 重量級
★★★★

這麼做的人跟那些別人出了包就要人家下台的立委國代有什麼不同?把啞鈴請下來解決了什麼事?只能說這個社會病了∼
42作者 p78533578 (我要力量~小馬) ( male ) 2011/01/04 02:28:44 220.229.199.xxx

來自 高雄市
磅數 2.3磅
發文 231
註冊 2008/2/13
量級 蠅量級

竟然JIMMY教官已經確定當事人沒有把器材歸位。
那就確定一件事,無論是任何惡搞原因,當事者都是錯誤的示範。
無論你今天是甚麼原因對世界有再多的不滿,你都不應該這麼做。
「損人不利己」
如果真的有人撿了受傷,誰要負最大的責任?
有任何不滿應該是用客訴電話吧?再不行請向媒體爆料。
都比你這樣做來的正確,你如果害人受傷,受傷者怪你,你是不是又要推託給別人?
而且是世界得罪你,不是世界的員工得罪你。

我不知道這個「你」會不會看到。
但我有一個請求,請原PO丟出你的搜尋路徑!
「請原PO丟出你的搜尋路徑」
就算原PO是在某人的FACEBOOK上看到的,也請丟出這個人的FACEBOOK的名字或網址。

如果今天我是老闆,我一定開除當事人會籍,然後我們在依據你的不滿來討論。
絕對站得住腳。

TO XOX:
無論是任何原因,都不能這麼做。
而且已經確定沒有歸位了!!!


※本文於2011/1/4 上午 02:31:26修改※

43作者 bubba_tan2003 (BUBBA) ( male ) 2011/01/04 03:01:27 123.193.186.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39.5磅
(嚇威姨度假中)
發文 26
註冊 2005/6/15
量級 雛量級

1
guanyinfang (觀音) 請你說話尊重一點
如果你要認定是樓主本人幹的 那你找證據出來
你也老大不小了 如果弄不出來就請不要問候樓主老二 也請跟樓主道個歉
2
當事人 與 PO文者 並不屬同一人
在網路找不到照片也不代表網路上沒有
樓主提供照片的資訊 請閱讀者不必要對提供者加以攻擊
照片看起來就是一種抗議 並沒有破壞到器材就只能說是惡整


※本文於2011/1/4 上午 04:18:47修改※

44作者 xox (xox) ( male ) 2011/01/04 05:43:18 111.255.40.xxx
來自 台南市
磅數 113.2磅
發文 157
註冊 2010/12/2
量級 羽量級
★☆

to 小馬

我的文意只有表達到
應該找出當事人出來說明
不要因為樓主提了一個"健身房抗議行為"的理由
大家就順著他的說詞一路猜下去
我並沒有表達對這行為認同或不認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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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作者 p78533578 (我要力量~小馬) ( male ) 2011/01/04 07:07:29 220.229.199.xxx

來自 高雄市
磅數 2.3磅
發文 231
註冊 2008/2/13
量級 蠅量級

to xox:
我可能誤會你的意思,SORRY。

to 原po:
請你提供你照片的來源,我想責罵那個嚴重搗亂健身房的人。
請你當個正義凜然的人提供來源。

這個行為是再抗議,但是一種錯誤的表達。
這就像是反韓國,結果去蛋洗在台韓國的學校是一樣的。
你可以不買韓國相關產品,或看韓國相關電影。這都是可以的。因為不涉及人身自由。

但今天這張照片擺明就是讓當天世界的員工活受罪。
那個人應該出來向當天的員工道歉。這行為是非常可惡的。
(想到就有氣,因為我連換槓片都覺得煩了,可想當天的員工是多麼的辛苦。)
46作者 aspavf (aspavf) ( male ) 2011/01/04 09:32:45 163.29.35.xxx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9.8磅
發文 12
註冊 2009/7/14
量級 蠅量級

我想如果要去運動的人,看到這個樣子,只會感覺很幹!完全感受不到什麼狗屁抗議!!
如果我是員工的話,我也會很幹,有種站出來單挑,不要跟烏龜一樣牽拖不相干的人
47作者 kurt7724 (喇叭嘴) ( male ) 2011/01/04 11:40:08 61.219.36.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165.5磅
發文 235
註冊 2005/1/1 下
量級 輕量級
★★

我想大家不用在這裡義忿填膺、忿忿不平的指責樓主,當事人非樓主。
因為從JIMMY的回文我想他不只知道當事者是誰,也應該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所以至少可以請JIMMY讓大家知道大安店員工的說法為何。

我對(twinklebykk)KK大的見解感到驚豔,畢竟在目前大多數人的價值觀是盲從於主流媒體的操作下,KK大能以客觀超然立場和邏輯省思能力將的標題及內文的矛盾舉列出來,深感佩服!

另外我想對JIMMY的回文提出不同的看法:
1.如果有這樣的狀況誰來善後?
教練責無旁貸,健身房器材的維護是教練份內的工作,如果教練不處理留給第二天來運動的會員是失職,叫清潔的工作人員收拾是不認份失厚道,更枉論如果以是接近打烊時間來推拖說現場無教練可善後,那就是健身房管理的失當。
2.因為我對你不爽,所以我趁你不在家時砸了你家客廳?這像話嗎?
趁你不在家時砸了你家客廳,明顯已觸犯至少兩條法律:1.侵入民宅 2.毀損物品罪。
但健身房是繳費會員可使用的場所,當事人如是會員自然可以進入健身房,並且照片上看並無器材損壞。所以我覺得JIMMY的例舉是不適合的。
3.假如第二天公司人員在把場地恢復原狀時因為長期彎腰持重的姿勢下一個不小心導致椎間盤突出了,請問誰要負責?
以上的公司人員理當是教練,能在以前的加洲甚至現在的世界當教練,我想應該都有專業的認證,也都應該具備避免姿勢不良產生肌肉關節傷害的能力,況且我也認為健身房的教練(至少是男教練)要有能力對健身房最大單一重大重量作基本的控制(從地上拿起來恢復到原位),如果一個教練無法做到,那是一個失格的教練,想想為了掙月薪兩、三萬塊左右的清潔員薪水,那些受測者(無論男女)都要讓雇主知道我是有完成清理垃圾的能力而接受30公尺加15kg沙袋的測試,何況是一堂課上千元的教練。
當然如果這是一種純粹惡意的行為,並且時常發生,那所謂“長期彎腰持重的姿勢下一個不小心導致椎間盤突出”是成立的,並且做的人絕對要被輿論譴責,但如是單一的所謂“健身房使用規則體制外的抗議行動”,那跟所謂的“長期”就相距甚遠了。

如果這樣的行為真是要表達對世界健身房某些事的不滿,我想是不是事前有跟世界反應過而沒得到回應,才會用如此方式表達抗議,要把那麼多重量拿下來也蠻累的,因為如果用口頭反應事情就能解決,沒有必要大費周章去花那麼的力氣。
48作者 w5627 (阿亞) ( male ) 2011/01/04 12:28:54 218.160.32.xxx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181.2磅
發文 85
註冊 2005/11/20
量級 輕量級
★★

要把那麼多重量拿下來也蠻累的(拿筆記下來)
教練責無旁貸,健身房器材的維護是教練份內的工作,如果教練不處理留給第二天來運動的會員是失職,叫清潔的工作人員收拾是不認份失厚道,更枉論如果以是接近打烊時間來推拖說現場無教練可善後,那就是健身房管理的失當。
(再度記下)
看來喇叭嘴應該是某健身房的主管或老闆
原來還有這類的規定
49作者 fang923 (小方) ( male ) 2011/01/04 13:25:00 114.140.25.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130磅
發文 108
註冊 2008/6/2 下
量級 輕量級
★★

我比較好奇,他們搞這些的時候,都沒有任何教練或是員工在場,可以制止一下?

要搞成這樣亂糟糟,應該不是30秒就可以辦到的...
50作者 zycq3388 (惡霸) ( male ) 2011/01/04 14:25:05 220.133.46.xxx
來自 泰國
磅數 887.7磅
發文 228
註冊 2009/6/6 下
量級 重量級
★★★★

我在猜在這應該至少有3人才有這種膽量把場地搞成這樣吧....

而且竟然沒員工出來制止也蠻扯..搞不好哪天啞鈴就被放包包幹走了...
51作者 superapple0514 (肌肉像肥肉) ( male ) 2011/01/04 16:06:10 140.127.118.xxx
來自 高雄市
磅數 58.5磅
發文 111
註冊 2009/3/22
量級 雛量級

是阿
這家的管理制度有疏忽喔 = =
52作者 jrgang2001 (中華民國阿剛) ( male ) 2011/01/04 16:21:02 211.20.180.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1.9磅
發文 43
註冊 2008/7/29
量級 蠅量級

哪個沒品的傢伙!!!!
走路小心點,
隨時會被車撞死,橫死街頭!!!!
53作者 fang923 (小方) ( male ) 2011/01/04 16:23:26 114.43.121.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130磅
發文 108
註冊 2008/6/2 下
量級 輕量級
★★

JIMMY教官說是一組人馬啦,應該是有三個人或以上吧。

真是苦了其他人= =
54作者 twinklebykk (KK) ( male ) 2011/01/04 16:35:33 114.25.152.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27.3磅
發文 25
註冊 2009/6/8 上
量級 蠅量級

如同kurt大所說的
若是破壞器材 健身房工作人員是可以將此人驅逐
若是以器材不歸位 在我目前的健身房是以口頭勸說
我不清楚世界會員契約是否如上面大大推文
器材不歸位可以開除當事人會籍

若會員規範上沒有強制規定要物歸原位
我相信 不把啞鈴歸位 是個人問題 當然給他人的觀感很差

當然J大的舉例 是有些不適當
應該可以說 去餐廳用餐 卻把食物丟地上
這也是個人行為 給人的觀感不好
餐廳是否有規定食物掉地上 可將客人請出餐廳
就是這件事的重點

當然世界會員規範上 有規定啞鈴不歸位 可將其開除會籍 那我相信當事人會被開除會籍

若沒有此規範 物品歸位只是口頭勸導
當事人給同健身房的人觀感不佳
當然健身房的人員有義務將啞鈴歸位 若是造成腰部受傷
鬧上法院判決也不會認為是當事人該負責

我認為凡事都有兩面
當然不能主觀的就判定誰對誰錯

可能J大是健身房的教練 作出此發言因為深受其擾(不歸位) 當然這是人之常情

我也認為大家發言應該理性討論
不該出現 有種單挑 之類的話語

別讓人認為我們健身的人 "胸"大無腦 @@"

以上只是小弟站在客觀立場做出的見解
若有不妥請給各位大大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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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作者 p78533578 (我要力量~小馬) ( male ) 2011/01/04 18:04:04 220.229.199.xxx

來自 高雄市
磅數 2.3磅
發文 231
註冊 2008/2/13
量級 蠅量級

TO 喇叭嘴 KK:
這是有關無意與故意的差別,

這種行為只要一次都是不對的,
你都有可能在一次故意的行為中,導致另一個人受傷。
教練有專業不代表不會受傷,如果他就正好高量訓練完,然後就必須彎腰數次撿這些槓片和啞鈴,正好就突然受傷了。
他真是衰阿!還是該說他真是活該!?還是他不應該做高量訓練!?
義務!?把自己的快樂建築於別人的痛苦之上,這樣的行為很好嗎?
也許我不懂法律,能不能開除這個人我不懂,
但如果我是老闆我絕對會請他滾,甚至把錢退給他。
我寧願有一個好員工,也不要一個奧客。
(順便在合約裡多加一條!?)
不收槓片在我眼裡一直都是有錯,但我也會有時忘記收(想想好像沒有過)。
我是會覺得不好意思,有時甚至會幫忙收。(我想在兩位的眼哩,我是好管閒事吧!)

今天這種故意的行為,本來是不對的。
如果你硬是要在別人的義務裡面找洞鑽,那我也不想再說。

做任何事情前,請先想想如果你是那個人你會怎麼想。

現在有那麼多管道可以讓你投訴,你卻選擇這種方式抗議,卻有人認為合理,我也無奈。

今天是世界的制度造成消費者跟公司有摩擦,但不是世界的員工跟消費者有摩擦。

※本文於2011/1/4 下午 06:29:10修改※

56作者 twinklebykk (KK) ( male ) 2011/01/04 18:26:34 114.25.152.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27.3磅
發文 25
註冊 2009/6/8 上
量級 蠅量級

麻煩小馬大大
您既然是說
"今天是世界的制度造成消費者跟公司有摩擦,但不是世界的員工跟消費者有摩擦。"
可以說明一下 來龍去脈嗎?

不然我還以為是
因為教練長期不幫忙回收忘記歸位的人所亂丟的啞鈴
或是與器材相關的問題 所以會員提起的抗議呢
會籍問題跟啞鈴有什麼關係 亂放幹嘛@@”

我對我上述的錯誤認知感到抱歉
57作者 p78533578 (我要力量~小馬) ( male ) 2011/01/04 18:35:59 220.229.199.xxx

來自 高雄市
磅數 2.3磅
發文 231
註冊 2008/2/13
量級 蠅量級

TO KK:

我不知道事情發生的原因,
我只知道這行為本來就是錯的,
無關任何原因都是錯的。

有不滿意的地方有很多管道可以投訴,不用這種方式來表達。

(那個跟會籍有關,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怎麼做。)

58作者 bubba_tan2003 (BUBBA) ( male ) 2011/01/04 18:37:51 123.193.186.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39.5磅
(嚇威姨度假中)
發文 26
註冊 2005/6/15
量級 雛量級

w5627 (阿亞)

喇叭嘴說的沒錯阿
教練責無旁貸,健身房器材的維護是教練份內的工作,如果教練不處理留給第二天來運動的會員是失職,叫清潔的工作人員收拾是不認份失厚道,更枉論如果以是接近打烊時間來推拖說現場無教練可善後,那就是健身房管理的失當。

一個人去君悅吃飯 連續弄倒100次紅酒 君悅會不會請客人不要吃飯

不過大安店固有的文化 就是晚上重量沒人收隔天重量也沒人收後天也沒人收

大安店有些教練帶會員 就不顧形象重量亂丟 很多人看到
甚至將斜板貼齊啞鈴架擺放 完全擋住 有尊重到運動的會員嗎
這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如今會有人這樣擺爛 決脫離不了關西




59作者 aspavf (aspavf) ( male ) 2011/01/04 19:17:20 163.29.35.xxx
來自 新北市
磅數 9.8磅
發文 12
註冊 2009/7/14
量級 蠅量級

感覺這跟之前擋救護車的傢伙一樣,只站再自己的感受本位,忽略社會道德規範,對自己不利就硬凹硬扯,什麼都是別人不對、制度不對.....,自己都是委屈不受重視的受害者。不然就是我不知道、跟我無關、抗議手段....
規範應該都先從自己行為先約束起,不然社會不大亂了。請問一個正常社會人會去君悅弄倒100次紅酒嗎?
任何會員規範就是希望每個人都能自發的約束自我,不守規範的人是大家都厭惡的,處罰、退費只是不得已手段。

※本文於2011/1/4 下午 07:18:58修改※

60作者 Jamison0122 (Jamison) ( male ) 2011/01/04 19:43:44 123.193.43.xxx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1.2磅
發文 1
註冊 2009/8/21
量級 蠅量級

我認為使用玩完器材或啞鈴後將器材或啞鈴歸還原位是一件很基本的事情
就像上完廁所後會沖水一樣
如果你帶著愉快的心情去運動,到現場後發現啞鈴被亂丟一地
我不知道你會是什麼樣的心情
任何人(不管是會員還是教練)只要使用完任何健身器材 都應該基於道德倫理將器材放回原位
如果想表達意見或想抒發自已的心情應該要用正常的方式及管道
不能因為對社會不滿就去殺人放火一樣的道理
健身房跟私人教練之間的合約、工作內容、制度都是不相同的
所以如果合約內容如果沒有規定"私人教練"要負責維護現場的器材
你就不能說教練失職,所謂失職應當是"該做的工作沒有做"

如果因為自已的"私心" 或是懶惰不想收啞鈴 就把責任推給健身房的話
那跟某些政客有什麼兩樣,只要做錯事情就都說是xx迫害,xx打壓
請問你是要這樣教育你自已的下一代嗎?
我相信只要每個人使用完器材都會放回原位的話
就不會有以上的問題
不能因為別人不收自已就不收
以上純粹是我個人的看法 沒有任何的指責或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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