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 台北市 磅數 45933.1磅 發文 22647 註冊 2001/6/2 上 量級 超超重量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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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關於站務,所以拉到這裡來回答。 
 
小彌猴, 
我沒有說你說什麼難聽的話啊. 
還有很多其他的規矩呢,要不要都列出來我好一起解答呢? 
不過注音文我不打算再做第n次的解釋了, 
或許google大神會給你一些解答。 
對了,你的sorry我接受,但對於我給你的偷偷警告,你還是沒改。 
多數人我都給一次機會或一段時間讓他們自行去發現並改正。 
若 
1.當你於我偷偷警告你之後你做了回應,卻還是沒有改進; 
2.又或者該注音文章於版上存在數小時後本人仍沒有改進;(*) 
那就代表你自動放棄了不被送嚇威姨的機會。 
很多人已經去了嚇威姨,為了公平起見,你現在的情況我就不能再放水了, 
希望你度假三個月後回來要乖乖守規矩喔。 
 
ps.(*)這些數小時的時間應該夠本人去發現發文欄底下底下這一行,並有充裕的時間去改正: 
使用注音文最低可扣除50磅,並送嚇威姨至少三個月!,發問前請您先閱讀發表文章的重點提示 
↑以上這行字我覺得已經放得夠清楚了,但是很多用注音文而去度假的人還是常來問為什麼他被送去度假, 
這個我真的是沒力一一去回覆了。不回覆嘛,他們就說你真是個爛站長!(~>_<~) 
很多人建議我應該放得更明顯一點,但我想,再好吃的菜,假如賣相不好的話, 
你丟到他臉上他也只是撥掉而已。(視而不見) 
(等到你硬塞到他嘴裡了他才會怪你幹嘛這樣做,但也不會嚐到菜的味道。) 
(食不知味) 
然後就餓死了....(去嚇威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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